更新时间:2022.10.15
抗诉后再审仍不服判决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提出建议或者直接抗诉的。 程序是需要有新的证据证明员判决的结果是有错误的,与证据和事实之间存在矛盾的、审判人员有贿赂等不良行为。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 抗诉再审程序如下: 1、有新的
对原判决不服抗诉的方式有以下两种,提出主体不同: 1、如果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不服原判决的,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原判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方式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
1、如果法院是以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则对于再审所作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仍可以上诉。 2、如果再审判决已经生效、或是以按二审程序进行再审而作出的判决、或是被驳回再审申请的,则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不能再申请再审,只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
对二审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诉具体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行政终审不服不能上诉,因为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但是在法定情形下是可以申诉的。申诉应由申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并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的抄本。
当事人不服从行政诉讼终审,认为该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有误,确有错误的,可以在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的情况下,依靠可以推翻案件事实的新证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申请再审。 1、民事案件中,民事判决终审后,当事人仍旧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2、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