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劳动仲裁期间上班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未终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情形的,劳动者需要按时去上班,完全其工作任务,这是劳动者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不去上班,情节严重的,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单方面辞退劳动者。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
劳动仲裁找劳动局。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
劳动争议申请书。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记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调解是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就劳动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其目的在于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调解达
仲裁裁决发生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 劳动仲裁的执行措施如下: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