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企业破产申报的债权需要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的主体申报债权,确认债权有无、性质及数额。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对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债权表、债权人对债权清单或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且管理人不予认可的,可以提起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需要准备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需通知债务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
企业申请破产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并规定破产申报时间。债权人应该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无法重整和和解的,应该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债权申报,即可按照比例清偿自己的债权。
企业破产的,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担保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以及如果是连带债权人的,可以由一人代表其他人申报,也可以共同申报。
企业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应向法院提出申请破产,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受理后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企业破产之后债权人要讨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间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