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如果无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不相抵触,可以依照在先订立的遗嘱,如果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话,就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了。
下列几种遗嘱需要有见证人: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危及情况下的口头的遗嘱。根据规定,需要有见证人的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立遗嘱见证人是否可以为亲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老人立遗嘱,亲戚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但是,亲戚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的条件,即:该亲戚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的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
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人多年的同事不可以成为遗嘱的见证人,但是跟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除外。法律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所以如果同事跟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那么其不可以成为遗嘱的见证人,反之遗嘱的见证人就可以让同事担任。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没有效,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是继承人的遗嘱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配偶不可代位继承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遗嘱见证有以下程序: 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
根据继承法规定,只要符合立遗嘱时的合法要件,该遗嘱就属有效。 故见证人是否健在并不必然影响遗嘱的效力。当然,见证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可能对见证人的见证行为提出异议。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做公证遗嘱。
继承人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等,均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但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
遗嘱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