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时就不用经过清算程序,而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都必须要经过清算程序。无论怎样都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把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债权关系清理结束,才算完成了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
公司解散情况下的清算程序你了解吗?:第一步是先成立清算组。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第二步就可以展开清算工
破产清算流程 (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 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清算组成立后的首要职责,《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在司法实践
一般而言,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主要是: 一、成立清算组; 二、整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 三、设立清算账户;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五、参与公司诉讼活动; 六、处理公司财产;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的能力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一)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2、法院受理破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算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算顺序如下:(1)破产企业支付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支付税金(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偿还顺序分配,前顺序债权全部偿还前
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申请破产。破产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都有权作为破产申请人。 2、法院受理。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作出正式书面裁定,裁定中应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通过公告方式通知
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1、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破产债务人自身,也可以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股东。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应当作出裁定,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3、由债权人向法院、破产管理人
如果公司不能够偿还债务的,那么公司,窄裙人均可以申请破产。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的程序如下:(1)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通知债务人;(2)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那么就要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之后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