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
房产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
1、遗嘱继承有如下相关要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嘱合法有效、立遗嘱人死亡、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且未放弃继承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遗嘱继承有时间限制。 遗嘱生效后,并不意味着遗产承受人可以随时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遗嘱继承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因此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的影响。 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防止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未经公证的遗嘱继承也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活动。公证只会提高民事法律活动的效力,不是遗嘱继承的必要条件,所以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当然应该按照遗嘱处理,除非能证明遗嘱无效,遗嘱无效或者没有遗嘱的才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而被继承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不是必须让法定继承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而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
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被继承人丧命后遗产即发生继承的效果,由继承人得到遗产所有权,除非继承人明示放弃继承权。如果继承产生了纠纷的,继承权纷争的诉讼时效是二年,最长不超出二十年。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