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
可以申请再审、抗诉都是维权的一种,自己选择。民事案件必须是通过再审才能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没有通过再审程序,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检察院抗诉法院必须再审。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作出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的流程为: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2、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3、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作出可否立案的决定书;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的流程为: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2、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3、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作出可否立案的决定书;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的流程为: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2、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3、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作出可否立案的决定书;
首先要以书面的形式,即人民检察院必须制作抗诉书。然后需要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后向原审的人民法院递交相关的抗诉书的时候,将抗诉书抄送给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就可以了。如果上级的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
人民检察院抗诉条件有: (一)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二)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 (三)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重罪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