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提存费用是由债权人负担的。 提存费用是指提存部门的保管费用,其包括:公告费、邮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拍卖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由于提存主要是债权人的原因造成的,并且提存机关保管提存物
标的物提存后,是有债权人的。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并且在提存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但孳息也归债权人所有。
首先,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其次,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
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债权申报书;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材料;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等。
提存受领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处理: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享有提存受领权,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导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债务人可以暂停履行或者提取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提取标的物: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存成立的,视为债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也作出了规定。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因为债权人的原因(如债权人暂时下落不明),使得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此将要还款项或标的物提存在相关的提存机构,由提存机构届时向债权人还款或交付标的物,债务人提存完成后应当即使通知债权人或其继承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