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 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提存人承担。提存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为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之后公证处作出提存或者不允许提存的决定,最后进行提存,并且需要公告以及通知,债务人提存之后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他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此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五年,扣除提存费用归国家所有,提存物的受领人不能再对提存物主张权利
债权人有下列情形的务人可提取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情形。 根据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
提存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但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就消灭。
提存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保管人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前提是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若是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履行债务,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代替履行。标的物提存后债务灭失,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