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当场作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下列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法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履行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当事人的救济办法、期限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事实和证据; 3、处罚种类和依据; 4、处罚方式和期限;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国土行政处罚办法包括的内容: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限期拆除; (五)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
(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 (二)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 (三)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
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来划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不要式行政执法行为。
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解除处分决定
行政责任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
代履行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代履行的标的、费用预算及代履行人等。代履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
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的日期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定义: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当场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