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当事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依照该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
对于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征税行政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行政复议时间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后不能申请仲裁,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申请。
在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有邮寄或者传真。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等。
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一般为六十日。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被认定有闯红灯行为受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交通部门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中的“一事一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一次行政复议申请,不可多次申请。如果对多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不可合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