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考察期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具体原因如下: 1、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2、在缓刑考验期间,原刑罚没有被执行完毕或者赦免,那么就
缓刑期满又犯罪不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第65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般不会再被判处缓刑了。但是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则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再次适用了缓刑。
不构成。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而不是累犯,原因在于缓刑与实刑不同,缓刑考验期也只是个考验期,考验期到了,意味着刑罚不用执行,而不是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期间再犯罪不构成累
被判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它不是一个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到一定刑罚、执行刑罚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至于在缓刑考验期内
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再犯罪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构成累犯。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原刑
累犯是一定不能缓刑的。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行为人构成犯罪后,人民法院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发现行为人构成累犯的,在确定刑罚时,不得对行为人宣告缓刑,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具体的犯罪情况判处相应的刑罚,让行为人承担
缓刑期满后5年内犯罪是累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求,所以不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故意犯罪,应构
根据我国刑法第74条的规定,累犯并不能适用缓刑制度。因此,无论什么情况,已经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都不能申请缓刑。具体来说,这主要是因为缓刑制度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同时不具有再犯罪危险的犯罪分子。累犯是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行为人,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