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是经过债务转让后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则在转让之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
债权人不能要求第三人代为履行。 一、如果存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债权人仅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因为代为履行的第三人不属于借贷关系当事人,与债权人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即使第三人不履行代偿义务,债权人也无权强制要求第三人履行,债权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一、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 二、代为清偿的条件
债权人不能要求第三人代为履行。 一、如果存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债权人仅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因为代为履行的第三人不属于借贷关系当事人,与债权人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即使第三人不履行代偿义务,债权人也无权强制要求第三人履行,债权
法律允许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第三人的债务承担能力对债权人利益影响不大。因此,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或者为第三人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的第三人亦称受益人。例如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向作为第三人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被保险人、
债务人可以提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在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效力:如果第三人履行了部分债务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第三人已履行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再次清偿该部分的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利未实现,债务人的义务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