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慨念。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况;而诉讼时效发生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受诉讼时效的制约。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 3、价值取向不同 4、期间和计算不同 5、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有区别如下: 1、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是督促权利人通过限制民事权利行使权利。保证期间的设定是基于保证制度中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避免债权人因行使权利疏忽而增加保证人的风险; 2、规范性质的差异,诉讼时效属于法定期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 2、构成要件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期间起算点不同; 5、期间是否可变不同; 6、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主债务期满后,保证人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与排斥期间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排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或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要两个要素,即法定期限和权利继续不行使的事实状态;排斥期限只需要一个要素,即法定期限; 3、法律效力不同
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适用对象不同。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三、法律效力不同。 四、期间起算点不同。 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 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1.保证期间分约定保证期间与法定保证期间。前者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后者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法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
诉讼时效3年和20年区别为: 1、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3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而20年是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含义不同,诉讼时效3年是普通诉讼时效,而20年是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
诉讼时效3年和20年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时效3年是发生在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与义务人适用;而20年是从权利发生损害后就开始适用; 2、意义不同。诉讼时效3年指的是普通的诉讼时效,而20年是法律规定最长权利保护期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
诉讼时效3年和20年的区别主要在一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时效3年是发生在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与义务人适用;而20年是从权利发生损害后就开始适用; 2、意义不同,诉讼时效3年指的是普通的诉讼时效,而20年是法律规定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