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 设置诉讼时
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3、法律效力不
诉讼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有: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或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要两个要素,即法定期限和权利继续不行使的事实状态,排斥期限只需要一个要素,即法定期限; 3、法律
发生中止事由不受当事人主观意志影响,如不可抗力,自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事由受主观意志影响,如起诉,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区别是:时效不同;起算时间不同;是否可以中断不同。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统一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没有作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
仲裁时效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针对的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而诉讼时效主要是针对的是民事诉讼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
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发生,而时效中断则是任意一个时间段; 2、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则是当事人的行为; 3、时效中止后,已经经过的时效仍然有效,而时效中断则是时效期重新计算。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区别在于: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有中断、中止的效果,只要出现法定情形,普通诉讼时效就可以发现中断或者中止的效果,而最长诉讼时效不存在任何的中断和中止。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
除斥期间一般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而诉讼时效则代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存续的期间,而是指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中包含的胜诉权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