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申请国家赔偿但不予受理,赔偿请求人可以请求其说明理由;如果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理由不成立,该不予受理的决定确有错误的,则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也越来越健全,更多受到各种损失的受害人能够追回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其中也明确规定了对于久拖未果的案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受理程序: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
(一)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赔偿主文 ……(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不予赔偿
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政府司法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面是国家赔偿不予赔偿决定书的范本: (此处印制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不予受理国家赔偿申请通知书 公不受赔字[]第号 : 关于 的赔偿请求,经审查, 根据 的规定,现决定不予受理。 (国赔法无相对应的法
国家赔偿,即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时,使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损害,而对其进行的赔偿。国家赔偿应让侵权的国家机关来承担赔偿义务。 不起诉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因侦查犯罪的需要,相关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的财
破产清算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上级人民法院仍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可见,破产清算案件不予受理后,不能直接申请抗诉,应当按照诉讼程序进行上诉、申请再审。
房屋被征收的,应当对其被征收人进行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