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时候需要担保人同意,法律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没有经过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债务人转移债务需要保证人的同意。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债权人同意外,还需要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再对转让部分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不需要债权人同意,但是抵押人和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虽然无需债权人同意,但是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也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抵押物不是主标的,一般来说,抵押物的转移不影响主合同的施行。但不通知债权人的,有可能损害其权益。
合同债权移转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就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债权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行为人要想转让债权,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必要条件。由于
转让抵押物,一般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如果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需要债权人同意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债务人更换需要债权人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
债务人的更换通常是还需要债权人同意的。如果债务人要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更换债务人的行为不发生效力。
不需要,但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与
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需要债权人同意,但是第三人加入债务要通知债权人,第三人与债务人协商加入债务或者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的,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的可以向第三人在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请求承担连带债务。
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