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二者关系为,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就因此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其效力的产生与消灭依据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是对主合同中债权的担保,当主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时,其债权也就不存在了。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但一般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在为债务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同时,会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就是反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需要审理的。由于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一般也会无效,所以需要对主合同的主体、内容的有效性等进行审理。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依据相关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应当无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为保证主合同的实现而订立的合同,属于从合同,因此当主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依据,因此担保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各当事人
担保合同不能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
反担保合同不独立于主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也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所以也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并不独立于主合同。
担保合同的主合同需要审理。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