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下列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等。 事实劳动关系的判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 二、工作证、工卡。 三、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 四、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五、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 六、证人证言。
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