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非羁押诉讼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下进行立案追诉侦查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
临时羁押是指对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其一定期限人身自由的刑事措施。但在法律中没有临时羁押这个说法,准确的说法就是羁押。羁押在看守所内进行,拘留或逮捕后应当立即送至看守所羁押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羁押期间,检察院应当进行羁押必要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非羁押人员是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指: (一)系特殊群体的犯罪嫌疑人 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
非羁押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人员。 羁押是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基本上是一种决定逮捕、拘留后,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状态,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在羁押期间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制度(2013年施行)。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就会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建议变更为取保候审。可见,申请羁押必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