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先交强险后商业险。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
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理赔的时候是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正常情况下都是先通过交强险理赔,如果没有超过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就没有必要再走商业保险了,假如说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不是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的,应该同时向保险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报案。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为交强险在先,商业险在后,其为我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具体条文如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理赔顺序是,先交强险赔付,再用商业险赔付。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以及赔偿顺序是不一样的,交强险所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里面,不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是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是保险
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在赔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确定,如果当事人同时投保交强险与商业险的,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原则: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足的,由其他商业保险承保公司进行补充赔偿,还不足的,由个人赔偿。
顺序是先强制保险后商业保险,两种保险有不同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交通强制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对交通事故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第三者保险则采用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责任确定赔偿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原则是: 1、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2、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
没有交强险是不享受理赔的,双方按照责任划分来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
撞车交强险赔偿程序是: 1.明确所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 2.带上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及对方的车到保险公司; 3.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进行定损; 4.进行车辆修理,修理完毕后拿事故证明进行相关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