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婚姻的,不会影响以后结婚,也不会有婚姻记录。 婚姻被确认为无效婚姻的,该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结婚动机一般不会影响婚姻效力。根据法律规定,若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之一,则会导致婚姻无效;若存在欺诈、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形,则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不存在前述情形的,则婚姻程序合法,即可在领取结婚证时生效。
结婚动机影响婚姻的效力。如果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之间无其他法定婚姻无效的事由,则婚姻效力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威胁、强迫的目的,让他人与自己登记结婚的,那么婚姻的效力为可撤销。
结婚登记地点对婚姻的法律效果是没有影响的。法律对结婚登记地点的规定是,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也不能随意选择一个地方登记结婚。
婚姻效力一般不会受到结婚动机的影响。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若存在欺诈、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形,则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若动机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之一,则会导致婚姻无效;不存在前述情形的,则婚姻程序合法,即可在领取
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结婚动机一般来说是不会导致婚姻无效的。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因违反结婚的实质性要件,自结婚时即不存在婚姻效力的瑕疵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
没有。结婚证的办理地点对以后的生活几乎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但结婚登记只能选择男方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谁先提离婚,对于这件事不会有影响的。被告人接到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权利当缺席判决。第一次起诉离婚:原告人要举证夫妻感情已破裂的事实证据如原告人未能举证夫妻感情已破裂的事实证据经调解无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
结婚动机影响婚姻的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强迫的目的,让他人与自己登记结婚的,那么婚姻的效力为可撤销;如果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之间无其他法定婚姻无效的事由,则婚姻效力是合法有效的。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
无效婚姻对男女双方会造成的影响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算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