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委托合同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受法律保护。委托合同需要是由具有缔约能力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出于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并且其内容与形式要合法,也不能够违背公序良俗。
委托合同订立的原则分别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行为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上原则,违反相关原则的属于违法情形,合同会归于无效。
委托合同有下列分类: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合同违约该赔偿的方式有:
合同能由委托人签字,但法律明确不能代签的合同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签订合同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签。
委托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但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
1、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 2、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定作方的要求。 3、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否则,视为无效经济合同。
委托合同的期限可以有委托人与受托人进行约定,没有具体的期限。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总公司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 这种情况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为: 1、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别人接手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3、因不可抗力委托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合同公证要下列手续:先由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然后提交委托合同等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再由公证机构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最后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作出公证书;不予受理的,则书面告知当事人。
委托合同包括单独委托,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共同委托,指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也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委托订立租房合同时,一般可以写明:承租方、出租方、委托方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