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股东债务不能让公司承担。因为股东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义务替其偿还。除非是公司经过股东会同意后为股东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此时公司作为担保人需要提股东偿还债务。
公司债务股东有无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
一般股东是不用和公司共同承担债务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
1、股东债务原则上不能让公司承担,除非公司对于此债务进行了担保。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法定情形下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