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行政诉讼一审的年限首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才能延期申请,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二审的程序有: 1、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或者法院判决承担义务或减损其权益的第三人不服的,都有权提起上诉,由此启动二审。 2、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且一般应当开庭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内
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依法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根据《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因此行政诉讼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公开信息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申请人可以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发生效力的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以下判决和裁定不可以申请再审: 1、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判决,是不可以申请再审。但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中,如果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2、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法院多次开庭的情况也还是有的,但多半是有些事实法院认为没有查明或是其他一些原因。有了新证据能否开庭很难讲,因为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超过举证期限之后是不能再提交证据的,而且对于所谓的新证据也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
行政诉讼中,能变诉讼请求。法院在审案时,对于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事项如果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原告可以在行政诉讼中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可以写请求法院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请求法院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请求法院变更该行政行为、或者请求法院判决该行政机关给予行政赔偿等。
不同的审理程序,审理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但是一审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四十五天;二审的审限自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判,同样也可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