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检察院刑事抗诉,一般有四个条件,符合任一个即可,具体如下: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15日;适用速裁程序的,应当在十日内做出决定,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五日。
法院判决的不一定会比检察院的起诉轻。法院具有独立的审判权,可依法作出判决,不受其他机关、团体、个人的干涉。对经过法庭审理的案件,法院会根据已经查明和认定的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并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作出权威的判定。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审查起诉阶段是否会释放犯罪嫌疑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首先,经检察院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还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会被
检察机关没有权利没收他人的合法财产;但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涉案的款物可以予以扣押。是否予以没收,应当由人民法院的判决作出最终决定。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
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
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
检察院不起诉的不一定能撤案。但若是公安机关逮捕了涉案人员,那么需要在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通知之后,需要将其释放。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的解决方式为: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指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