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能够作为遗产进入继承程序的财产,应当是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如果该套房屋是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这时候继承人能够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只有宅基地上的老房子,
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补偿方式与具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补偿一致,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出要包括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 第二,继承的内容不一样。在转继承中,只能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
宅基地纠纷的诉讼时效,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1、与宅基地有关的合同纠纷,如宅基地转让的合同,适用《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2、因要求停止对宅基地的侵害,排除对宅基地使用的妨害,或者消除对宅基地潜在危险而起的的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两个户主一个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是依法取得的,在征收拆迁宅基地时,那么两个户主都可以获得补偿,但是只可以获得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
公租房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公租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又或者是集体,因此公租房承租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不可以继承公租房。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可以继续承租该公租房,这就是公租房承租权的继承。一般来说,公租房承租权可以
一般情况下,由于房屋的继承权和身份紧密相关,是不能够转让的。换句话说,房屋继承案件中,既不能将房屋的继承权,转让给其他顺位的继承人,又不能把继承权转让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直接继承遗产之后再转让遗产的方式,将继承得来的遗产转
首先,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子女。也就是说,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养子女”是指公民合法收养的得不到父母抚养的子女。另外,关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加以危害或者是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同样有权利获得抚养费、生活费以及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具体来说,配偶、子女、父母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