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除债务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外,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追偿,法律规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有权去追偿。保证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能够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承担其偿还责任,保证人可以向其提起诉讼,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追偿,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可以在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
按照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可以进行追偿,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可以损害债权人的权利。
债务人能否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应根据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区别对待。 如果债务人要求一般保证责任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
对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责任是有限制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视为放弃该请求权,之后再请求担保人还债的担保人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