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认定标准如下:如果行为人为吸食、注射毒品者代买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所买毒品数量较大,而代买者又并非为了获利的,可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均在案件中起着主要作用,并且共同具有为逃避查处而藏匿毒品、
我国刑法对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
毒品犯罪的形式有走私毒品;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等形式。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要予以追责;而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则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会予以追责。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包括: 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2、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 3、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 4、非法持有毒品罪等。
毒品犯罪有以下罪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
量刑情节一般可以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主要包括累犯、主犯、自首、立功、犯罪中止、防卫过当等。而酌定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
犯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要件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3、缉毒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其刑事责任应从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