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不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做出的保证,其可能产生的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其配偶知晓保证一事,也不能成为其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而且一旦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仍可以基于其保证人的身份而向债务人追偿。所以,配偶无
借条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借贷双方订立借条第三人签字时应当注意,不能随意签字。如果只是见证人应当写明是见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担保人的话需要写明是一般担保人还是连带担保人,两者需要承担是责任是不同的。 借条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
借款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公安局不受理,,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住址,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调查。 如果债务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物一时无力偿还,应属于民事借贷纠纷,诈骗罪
如果是连带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能先要求继承人在死者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再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债务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必须到庭的,则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后,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注意: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就有效成立,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否同意合同债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是否对债务人具有法律约
如果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并请求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代为履行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请求担保人的继承人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来担责。
保证人和主债务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求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的条件: 第一,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 第二,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责任得以免除。 第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过失,没有赠与的意思。
担保人要求债务人赔偿的条件为保证人具有清偿债务行为。保证人和主债务人之间属于委托关系,担保人要求债务赔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行为及能力。第二,保证人清偿行为可以使债权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得到免除,并且保证人在清偿范
债权人死亡,债权不会消灭。对债务人来说,债务到期后,其可以选择向债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履行。对于债权人的继承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死亡,不履行债务,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该笔债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是性质决定不可以被
摆脱债务担保人的身份的方式是: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