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 1、必须自动投案; 2、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司法实务中,考虑犯罪分子因形迹可疑或犯数罪中的部分罪行已被司法机关侦查发现,为鼓励其积极认罪、悔
在我国,自首的司法解一共有三部,分别为司法解释一、司法解释二以及司法解释三。这三部司法解释分别规定了以下内容:1、对自首的认定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什么情形是自首,什么情形不是自首;2、对自首的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3、对自首的量刑情节做出了详细
自首的认定标准: 1、犯罪后自动投案; 2、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行为。 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
特别自首的司法解释是:如果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相应的处罚,如果罪犯的罪行是比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一些犯罪嫌疑人觉得自首后,自己还是会判处死刑,就可能会选择不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自首”、“特殊自首”或者“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
特别自首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内容: 1、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 2、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
刑法自首的司法解释有:自首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则仍视为自首。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相关的司法解释例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自动投案和自首的区别,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刑法》第六十七
关于职务侵占的最新司法解释是: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
特别自首司法解释主要有: 1、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 2、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投案自首的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 2、犯罪嫌疑人因病受伤或者委托他人先投案,以减轻犯罪后果,或者先通过信函或者电话投案; 3、犯罪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其可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