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
连带责任的承担,要看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的范围。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 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
1、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
连带责任的承担,要看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的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的承担一般是连带人平均承担份额,这种承担一般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几个要素来进行界定的,具体而言即根据各自的过错来确定、根据原因力进行比较、平均分担赔偿数额,而连带责任是一个整体的责任,给了被侵权人更多的选择权,它是一种法定的责任。因此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从此时起超过三年债权人未请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责任。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3年,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此债务是双方签订的,或一方签订的债务,而另一方追认的情况下,此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后,妻子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如果只是是丈夫个人的债务,而妻子并不知情,或知情后,妻子并不追认的债务,那么离婚后,妻子是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的。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因担保方式不同而担保责任不同: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
担保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同中若有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