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没有结婚证离婚时先补办结婚证。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 1、双方可以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3、对方不配合补办结婚证的
没有结婚证离婚的方法: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
这个关键要看你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你们双方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共同生活在一起,也以夫妻名义,而且双方都符合结婚的实际要件,就是没领证,这种情况下,婚姻法现在承认,它属于事实婚姻。如果现在想离婚,第一种方式,可以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然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虽然二人没领结婚证,但是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夫妻确认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离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双方
没有结婚证离婚的方法: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
没有结婚证如果构成事实婚姻,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构成事实婚姻,那就不需要离婚,双方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的方法: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婚的,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的,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的,应当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婚,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有结婚证,要想协议离婚,可以先办理结婚证,然后再协议离婚。如果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员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没有结婚证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如果是事实婚姻,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