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个人名义欠下的负担家庭日常开支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除非夫妻共同签字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人民法院不会给予债务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主张权
夫妻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虚构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债权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 (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
根据规定,以下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2、
根据规定,以下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对于夫妻债权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债务的规定: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
一、债权的处理。债权归一方还是双方,双方能协商则尊重双方的意见,不能协商,告知当事人就债权问题另行处理; 这主要是考虑到债权不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法院只能是保护权利,或维护权利的平等,而不能剥夺他人权利。 二、债务的处理。 (一)若该笔债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即使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只要前提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双方的共同债
对夫妻债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处理。 2、但如果双方约定该个人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或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单方向法院起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对于夫妻债权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债务的规定: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