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填写如下: 1、在书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时,需要写明待被注册公司的名称、注册申请若是被批准后的公司住所、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的相关信息; 2、在提出申请时,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满足公司设立
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批准分公司的名称;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分公司,即在业务、资金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管辖,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
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拟挂牌公司,属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只要符合质押条件,都可以进行质押。只不过,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在质押股权时应当更加慎重。因为其股权质押行为,可能会对
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权,都是可以进行质押的。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应当注意:首先,质押的股权比例不应过高;其次,债务人应当有偿债能力,不要因为债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在我国,公司的设立必须进行注册登记才能够证明法人的成立。 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应当去申请注册登记,首先就是核准名称,如果核准名称通过的话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主要程序如下:1、办理人首先要到工商局办证大厅领取并填写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其次,办理人应当申请变更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有: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
股权登记日指的是公司的董事会所规定的关于登记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人员名单的截止时间日期,股权登记日一般是在股利宣告日的两周之后,在股权登记日拥有公司股票的人员可以分得股利,股权登记日一般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者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时间日期。 根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查名下是否有注册的公司的方式如下: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去工商局去查询。或者先下载天眼查软件或者登陆网页版,输入姓名查一下这个名字下是否有公司,但是这种查询有限制,那就是重名,搞不清楚哪个是使用自己身份证号注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可以通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