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遗嘱中可以指定继承人的。且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遗嘱在设立时,必须考虑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无效。
遗嘱是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
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规定是: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嘱的内容和定立遗嘱的形式合法有效;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有制定继承人继承部分或者全部遗产;被继承人有继承权,没有放弃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被继承人可以另立遗嘱,如果没有立新的遗嘱,改成法定继承。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
自书遗嘱指定继承人是可以的。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有效。遗嘱只要是个人意愿的表现,那么都是合法有效。 根据遗嘱优先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一般情况下其他有血缘关系的人不得再要求另行分割遗产,但遗嘱也必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 遗嘱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
有多个遗嘱继承人,遗嘱有效。若被继承人将财产安排给了多个遗嘱继承人,那么即使其中一个或几个遗嘱继承人去世,其他继承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在只有一个遗嘱继承人的时候,由于被继承人的死亡,先前遗嘱会自动失效。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生效后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指定继承遗嘱的书写: 1.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还要在遗嘱中
指定继承遗嘱的书写: 1.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还要在遗嘱中
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