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3
欠债超过了二十年还是可以起诉,但是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所以债权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因为这种行为是侵权行为,应返还财产并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法律规定上称为留置权。
欠债超过三年可以起诉。欠债不管多少年,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但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
欠款纠纷的当事人法院不会扣留,欠款纠纷是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债权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行使诉讼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租客不交租金出租人不可以扣留财物。扣留财物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承租人财物的担保物权。出租人只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是自然人的,出租人没有留置权,因此不交租金不能扣留财物。虽然说对方不交租金是属于过错行为,但是房东是没有权利去扣留他人的财物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
如果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是可以扣留的。房屋租赁合同一方为自然人的,出租人是没有留置权的,因此不支付租金不能扣押财产。出租人滞留承租人财产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承租人的财产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即使拖欠租金,出租人也是无权扣押承租人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