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 2.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而却被判无罪,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 3.适用法律错误使重罪轻判、轻罪重判; 4.对被告人的罪名认定有错误,一罪
检察院已退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做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检察院、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如果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应当经过检察院批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2、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当公安机关掌握了一定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较强时,会向检察院提出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情况后,认为确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就会批准公安机关的逮捕请求,这就是批捕的意思。对于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
检察院不批捕未成年的条件如下: 1、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 2、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
逮捕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决定。
检察院有立案监督权,可以管公安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