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以下因素会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文本;订立合同的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认购书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影响。认购书(又名购房预订书、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临时证明单); 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所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书,是对双方买卖商品房有关事宜的初步法律确认和书面凭证。 二、登记备案对
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备案的合同,但该登记备案是否为合同的生效要件,目前存在着争议。如果预售合同以登记备案为生效要件,则预售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如果不以登记备案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应是预售
一、认购书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影响。认购书(又名购房预订书、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临时证明单); 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所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书,是对双方买卖商品房有关事宜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人将未竣工但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转移给预购人所有,而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接受该房屋产权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诺成性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
无效。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司法解释在条款中作了新的突破,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此预售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预约合同的效力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行为人订立预约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预约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法定其他条件等。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
预售合同有法律效力。预售合同是指由购买方与出售方约定由购买方预先支付价款的一部份或全部,而由出售方在将来一定时期交付商品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预售合同想要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在法律上所理解的保险合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如果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都不允许开始商品房销售: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