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
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行政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其他股东也可放弃优先购买该出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可选择的救济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如何处理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认缴出资; 3、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仅限于其出资额,即股东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财产责任; 4、投资义务,公司成立时,股东不可以货币出资,而是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股东会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对于公司的运营决策作出的决议记录。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不及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最高的权力机关是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股东人数在五十个以下。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足出资,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设立后,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其应当按照自身对公司的出资额度为限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只可以设立一个公司。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并没有相关的法律限制。但是对于成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而言,是有限制的。《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