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东的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在50个以下; 3、股东应当依照约定承担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
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那么该股东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在个案中,要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需存
可以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2-50人股东的有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身份没有设定限制,股东身份受公司法调整。而企业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受行政许可法调整。建设部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中,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出资人(股东)的身份作出了
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内部的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
公司增资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从公司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会更大;从公司发起人的层面来讲,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增资的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要和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