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延长时间到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的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亦或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计算,最低是不满六个月的,应该能够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是因职工过错,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
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女职工有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保护是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
孕妇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孕妇不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在我国用人单位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