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劳动合同法》主要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因为用人单位在现实中处于强势地位。劳动合同立法应着眼于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短期化等诸多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办法是:延长时间到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并给与男方15天护理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给与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护理假
《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关于孕妇的工作时间,即孕妇和普通职工一样,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 但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孕妇工作时间是多久具体如下: 1、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 2、孕妇之前从事的是第三级体力劳动的,怀孕之后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做这一类工作; 3、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
降薪、降职、调岗(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女员工劳动保护的行为,当事员工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
法律规定孕妇不可以加班。具体的内容如下: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社保的缴纳问题,自员工入职三十日内应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超时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孕妇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孕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孕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孕妇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