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对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居间合同,通常又被称之为:中介服务合同。一般是指,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给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需要给居间人支付约定报酬的一种协议。居间是一种中
在我国现行有效的立法中,没有专门针对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关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体现在《合同法》中。其中规定了居间合同的定义,居间人的权利义务、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知,居间合同属于有偿、诺成性合同。居间人需要向委托人
施工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对合同内容重大误解的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方面: 一、重大误解应当是由于误解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是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而非合同相对方的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二、重大误解中的误解应是对合同内容构成重大误解。也就是合同双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解释如下:1、依照法律签订的集体合同,一般都会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通谋虚伪表示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1、双方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法院要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2、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1、文义解释原则:即按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 2、意图解释原则:是指在没法应用文义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材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等等。
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本条规定了承揽合同的定义和承揽合同的主要种类。 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2.
买卖合同的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可以管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