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应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及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该两份鉴定结论出来后可先向用工单位针对工伤待遇进行协商,若用工单位不给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出现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来申请工伤认定,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单位的考勤表;社保缴费记录等。
受工伤的职工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比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条或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凭借这些证明资料,劳动者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会被社会保险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也是跟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一样,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治疗以及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没签劳动合同但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仍然可以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必须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其他能证明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没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