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补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流程: 1、当事人出示原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公告期限为2个月。公告期满后按国有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2、当事人应出具书面申请书和土地登记申请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县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补办。
土地使用证的补办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办理期限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
补办土地使用证申请人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房屋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房屋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
土地使用证的补办需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由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登报说明遗失情况,登报公示30日携带身份证前往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
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办地点是,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往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
土地使用权证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申请人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
土地使用权证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申请人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到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
土地使用权证补办需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往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