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不能少于一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
犯罪分子减刑后只要满足《刑法》规定的假释条件就可以假释。两者在对判处有期和无期徒刑分子的适用范围上有所重叠,只要满足假释条件即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减刑
累犯不得缓刑、假释。但是可以减刑。适用减刑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无期徒刑一般能假释,但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无期徒刑的减刑规定为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的或立功表
减刑没有时间上的强制规定,监狱经过考核认为应当对犯人减刑的,会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的,裁定减刑。一般在看守所拘留期间,是不适用减刑规定的,累犯不得假释。
只要满足假释的条件,减刑后还是可以假释的。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假释期内不可以减刑。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之后犯罪分子没有实际关押,不再符合减刑的条件,只要假释考验期内,符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可以同时减刑假释,不过减刑应当在假释前面。 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假释期不可以抵减刑期,假释的适用条件是:除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之外的情况。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绑架罪可以减刑假释。取决于具体情况,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他们认真遵守规章制度,接受教育
对被判处拘役和管制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但不适用假释。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