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定义上,法律本质上,赔偿范围,是否具有强制性,赔偿原则等方面都有区别,三责险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交强险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 2、赔偿的原则不同。“三责险”是按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者责任保险人。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交强险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伤以及财产损失,具体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这是一种强制制度,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有法律义务为自己的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在合法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的含义是:保险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的法定保险制度。
特征如下:1.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解脱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以及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2.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特定人群的投保。3.保险金额与保费由保监会做出指导性规定并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特征如下: 1、设立的目的不仅是为了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解脱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且还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 2、保险公司开办此项保险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保费与赔付之间总体应做到保本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一般指的是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另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通常为在车下的受害人,包括其他车的司机以及行人。
特征如下:1.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解脱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以及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使其得到快捷、公正的赔偿。2.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特定人群的投保。3.保险金额与保费由保监会做出指导性规定并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主要区别如下: 1、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而第三者责任险是自愿的。 2、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而保险金额低;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而保险金额高。 3、交强险的保费对每一种车型来说是固定不变的;对于商业险,相同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是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实施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