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或者是在原来的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续签。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没有搬出,仍然继续使用房屋且支付租金,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反对且也接受租金,即可以推定双方有继续履行租赁合
当事人一致可以修改租赁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
房屋租赁合同符合下列要求算生效: 1、出租人和承租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签订形式及内容均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除
租赁房屋被卖后是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房屋办理变更承租人的程序如下: 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部分或全部出租原出租房屋; 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4、领取注册盖章的原房屋租赁
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修改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当事人想对租赁合同内容进行更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上述条款做出更改。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就是有效的。首先合同效力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就发生效力。但是合同及合同内容必须是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租赁双方持相应证件,到房屋办公室办理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在初审通过基础上进行二次审查,签署二审意见。租赁双方缴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在手续齐全查审无误的情况
依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3、租赁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交付方式;6、房屋修缮责任;7、转租的约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写明的是: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房屋的坐落和面积;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违约责任以及维修责任等。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定夺; 3、如果
房屋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租赁当事人意思表示应当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不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租赁关系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