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拘留当时没执行以后是否还会执行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被暂缓执行的,则事后仍然会再执行。 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拘留是在拘留所。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可以再执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有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当事人通过复议或提起诉讼而撤销,不继续执行;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或者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仍应执行。
会执行的。暂缓执行的行政拘留如果没有违反条件就不执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
行政拘留若当事人拒不履行,是需要强制执行的。行政拘留《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属于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暂时性限制。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该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强制履行义务。
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由拘留所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所应当对于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将被处罚人送至拘留所执行处罚。拘留所,是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专门场所。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